{{ i.enterpriseName }}
您的信息被管理员驳回,请 重新修改 提交。驳回原因:{{i.remark || '无'}}。 您提交的申请正在审核。
添加绑定企业 返回
加入企业 企业认证申请 取消 提交
当前位置: 新闻资讯  >  要闻热点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提出,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
浏览量:
2023-10-26

ee5dfaff6f038d9c613424deaa57e1df.jpg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体改〔2023〕813号)(以下简称:《通知》)。

《通知》是根据“现货市场是辅助服务市场、容量机制、中长期市场建设的基础”这一客观规律,首次系统性针对现阶段各地市场建设遇到的困难给出的明确答案。

《通知》分为“总体要求”“进一步明确现货市场建设要求”“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范围”“统筹做好各类市场机制衔接”“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保障能力”“强化组织保障”六个部分。

《通知》提出,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。按照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节点,现货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分步实施方案。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,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,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。暂未参与所在地区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主体,应视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出清,可按原有价格机制进行结算,但须按照规则进行信息披露,并与其他经营主体共同按市场规则公平承担相应的不平衡费用。 

《通知》对各地电力市场建设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,第一批现货试点中,浙江、福建被要求加快建设进度:浙江需在2024年6月前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;福建在2023年底前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。此前,国家共分两批次选取了14个地区作为电力现货市场试点。2017年9月,国家启动现货市场建设试点,第一批试点包括南方(以广东为起步)、山西、浙江、四川、福建、山东、甘肃、蒙西8个地区。第二批6个电力现货试点地区于2021年5月公布,包括湖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河南、辽宁、安徽。鼓励本地平衡较困难的地区探索与周边现货市场联合运行。 

《通知》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。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,推动储能、虚拟电厂、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、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,探索“新能源+储能”等新方式。为保证系统安全可靠,参考市场同类主体标准进行运行管理考核。持续完善新型主体调度运行机制,充分发挥其调节能力,更好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求。

《通知》还提出,有序扩大现货市场建设范围。福建尽快完善市场方案设计,2023年底前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。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。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在2023年底前启动结算试运行。2023年底前建立长三角电力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,加快推动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工作。京津冀电力市场在条件成熟后,力争2024年6月前启动模拟试运行。持续优化省间交易机制。省间电力现货市场继续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,2023年底前具备连续开市能力。推动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频次逐步提高,加强与省间现货协调衔接,探索逐日开市、滚动交易的市场模式。

现货市场建设是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。电力交易分中长期交易、现货交易等。中长期交易主要开展年、月和多日的电量交易,以规避风险、稳定供应。电力现货交易主要开展日前、日内和实时交易,以充分还原电力商品属性,真正起到价格发现作用。


热门资讯
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储能项目顺利实现并网运行。
浏览量:
2022-09-02
浏览量:
2022-09-26
点击上传
只能上传5个大小不超过8M的附件,支持jpg、jpeg、bmp、png、gif、pdf、doc、txt、docx、rar、zip、xlsx

反馈会在1-2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或回复(工作时间:周一到周五9:00~17:30)

详细请咨询 400-628-2021

回复可在用户中心/我的消息中查看